铁道兵首长:旷伏兆
旷伏兆(1914.01——1996.06),江西省永新县人,开国中将,1978年5月至1983年5月,任铁道兵第二政治委员。
旷伏兆出生于江西省永新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,小时候当学徒做裁缝,15年参加革命,任乡工会委员、县模范团大队长,1933年参加红军、加入党组织。
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在红军队伍任班长、政治指导员、营长,“龙桑独立团政治委员”。参加了湘赣苏区第四、第五次反“围剿”和二万五千里长征。他作战英勇,不怕牺牲,数次负伤。1936年到抗日军政大学学习,提高了军政素质和领导能力。
1939年在冀中。
抗日战争时期,任中共山西方山首任县委书记,建立健全了方山县各级党组织,山西省“牺盟会”保安第四区第二支队副支队长、八路军冀中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、冀中军区警备旅政治委员兼冀中军区第六军分区政治委员、晋察冀军区第十军分区政治委员,兼中共第十地委书记。在平、津、保三角地区,领导军民开展平原游击战、地道战、地雷战等多种形式的武装斗争,灵活机动地打击和消灭敌人,是冀中地道战的创始人。反映冀中军民抗日斗争题材的电影《地道战》,就取材于这一地区的真实故事。
解放战争时期,任晋察冀军区补训兵团政治部主任、晋察冀军区第六纵队副政治委员、华北军区第一纵队政治委员、第二十兵团第六十七军政治委员。率部参加绥远、平津、太原等战役。
抗美援朝战争期间,历任志愿军第六十七军政治委员、第十九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、第十九兵团政治委员,率部参加了1951年秋季防御战役、金城反击战等战役。停战后,组织部队落实战备工作,帮助朝鲜人民恢复生产,直到1958年回国。
1960年4月,在高等军事学院学习期间,被周总理挑选到地质部担任地质部副部长,兼任地质部政治部主任,在地质战线战斗15个春秋,与部长李四光、党组书记何长工,领导地矿、石油资源勘探开发,与石油部长余秋里组织全国石油大会战,为地质队伍建设、石油工业发展做出贡献。
“文革”时期受到迫害,被送到江西峡江地质部“五·七干校”劳动。1975年10月重回军队工作,调任空军副政治委员,投入拨乱反正、落实政策工作,为受林彪、“四人帮”迫害的老干部平反,受到广大指战员的尊敬。
1979年4月,旷伏兆(右一)在太古岚铁路隧道施工现场。
1978年5月6日,旷伏兆任铁道兵第二政治委员。他开拓进取,要求部队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施工生产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,破除供给制思想,实行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,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费自给率。
旷伏兆身体力行,深入部队调查研究,足迹遍及大兴安岭、天山南北、青海高原、吕梁山区、沂蒙山区等铁路建设工地,与指战员交流,宣传“三荣”思想,积极解决部队施工、生活中的困难。
1979年5月,旷伏兆(中)在邯郸2672指挥部铁厂视察。
每到一地,他先到施工现场,察看工地、菜窖、澡堂、小作坊、猪圈,举凡战士施工、生活的地方,他一处都不放过。他多次到隧道深处察看施工。1979年5月,他率工作组到太岚铁路工地检查工作,当了解到有座隧道施工遇到困难时,决定亲自去看。隧道石质破碎,顶部不断滴水,随行的警卫员劝他止步。他说:“战士们天天战斗在这里,什么危险都不怕,我去看看怕什么!”他仔细观察岩石构造,与师、团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一起研究排险方案,解决了进度缓慢的问题。在铁道兵党委的领导下,经过全体官兵的努力,铁道兵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,从1981年起,部队的经费达到自给并略有节余。
1980年7月,旷伏兆在中苏边境地区铁道兵部队检查工作。
旷伏兆分管干部工作,坚持任人唯贤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特别重视培养和选拔基层干部。当时部队普遍缺排级干部。他提议从担任班长两年以上的优秀士兵中选拔,先后提拔补齐了缺额,加强了基层领导力量。
旷伏兆严于律己,清正廉洁。他和5名铁道兵大军区级领导住一个大院,为节省油料,倡议并践行合坐一辆小面包车上下班,多年坚持,直到铁道兵并入铁道部为止。国家配发的公务用车,他从不允许家人动用。
1982年12月6日,国务院、中央军委下达“铁道兵并入铁道部的决定”,旷伏兆要求各级党委、全体党员,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,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定,恪尽职守,一如既往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、生产和生活秩序。在撤编工作中,妥善解决部队定点落户、老干部安置、福利待遇、施工、战备等问题,保证了部队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,圆满完成部队并入铁道部工作。
1996年4月,旷伏兆与妻子许更生最后一次合影。
1983年5月,旷伏兆调任解放军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,对铁道兵深怀感情,依然关心中国铁建的建设和发展。中国铁建举行兵改工10周年纪念大会,他抱病出席。他还利用外出调研的机会,深入到北疆阿拉山口等中国铁建施工一线,看望慰问职工,勉励大家保持和发扬铁道兵精神,为祖国铁路建设立新功。
旷伏兆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,荣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一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,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是第三、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中国共产党第八、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。在党的第十二、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。
旷伏兆1996年6月4日在北京逝世,终年83岁。根据其遗嘱,逝世后骨灰被撤放到冀中大地,继续为曾经奋战过八年的冀中人民“站岗”。